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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11-22 21: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教务〔2022〕22号

 

各学院: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证书范围及专业条件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确认公布参与试点的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附件3)。各证书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对应专业、考评有关条件等相关信息,请登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查阅技能等级证书的标准、对应专业、实训条件等相关要求或直接与培训评价组织联系咨询。

二、试点申报安排

所有试点均需要重新申报。拟申报试点的各专业应围绕办学定位,结合专业建设实际,自主选择试点证书类别和等级,提出试点规模。请拟申报试点的专业填报《福建省2022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情况表》(见附件2)、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按照证书类别分别制定)。于4月13日前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对各学院申报的试点证书申报条件进行初审,确认最终申报的试点证书,并通过申报平台报送省厅审核。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试点工作管理。各试点专业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门和负责人,制定试点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2.科学选择试点证书。各学院要及时关注平台上陆续发布的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深入研究证书标准内涵,在准确了解相关证书信息基础上,立足自身办学特色,客观评估现有资源,科学确定拟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合理务实提出试点规模;对照实施培训的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按照“一证一方案”的原则,制订证书试点工作方案。

3.深入推进书证融通。各试点专业应与培训评价组织加强对接,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内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深化“三教”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

 

联系人:赖婕妤      联系电话:1588080367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2〕2号)

     2.福建省2022年度1+X证书制度试点情况表

     3.证书信息

 

教务处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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